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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 Rs Team A vs 中出May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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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weetom 於 2009-11-9 00:00 發表

果陣我地定既時候 已經講左 如果對方突然失蹤 or 決定唔打

就係對方棄權..

不過已經到今屆 守則 有無改到我就唔知咁多...

不過做版主 理應清楚比賽每一條細節... ...
原來守則那麼不為人道

那當我錯吧 我真的不清楚這條規則的細節 , 而且以我所知 Rs差不多全隊都是中學生

而且Rs的對手也要上班的吧 , 人性一點也應該"需要"休息一下

那麼 , 現在Rs組的人也去了休息準備明天要上學 , 打不到比賽已成事實

更不能強迫Rs的人再打下去 , 那唯有讓公平的評審去決定否定哪一隊(不排除雙雙否決的可能 , 我才會回那個帖)

說畢 , 看清楚利用規則的高明手法了。

而這件事 , 我只能以灰色地帶來形容 , 對了

我也只是一名中學生 , 我也該去休息了 , 要上班的中出隊 , 你們在兩場比賽之後也應該很累吧。

[ 本帖最後由 W_a 於 2009-11-9 00: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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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係仲唔明白道理係邊一到...真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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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用事 何來當領袖之理?
| LoSeR | 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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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_a 於 2009-11-9 00:09 發表


原來守則那麼不為人道

那當我錯吧 我真的不清楚這條規則的細節 , 而且以我所知 Rs差不多全隊都是中學生

而且Rs的對手也要上班的吧 , 人性一點也應該"需要"休息一下

那麼 , 現在Rs組的人也去了休息準備明天要上 ...
妳要參加比賽 就是需要負出一點時間 這叫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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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交代都冇就咁走左去
咁請問何叫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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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唔係咁做的, 做版主都唔係咁做的

既然唔清楚就先理解了再出聲

而家唔係考急才

打字係可以諗過再打或再修改
生於斯 玩於斯
香港信長冠軍級隊伍盡在V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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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龍大比時間我地再約. 我地學生都想打落去. 無奈呀媽要我地訓

本身8點
應該打到3場
但到12點,都只係2場
所以. 真係唔係唔想講定

[ 本帖最後由 1k5 於 2009-11-9 00: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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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規則唔係用黎守..
我認為時間應由雙方訂下..
難道時間不允許
就變成你所認為的「利用規則的高明手法。」
太過於觀點與角度了吧
「人性一點也需要『休息』」
我稍微看到上腦
回頭是憤慨 看不到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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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7# 的帖子

那你為什麼不一早說清楚可能打不到3場這句話??難得抽了空 但交代都沒有拍屁屁走 這樣算得上有責任感嗎?我想大部份人都想這都不是 相反 你在事前說清楚可能打不到3場 那我們還可以有時間去解決星期1.2 的時間問題

請問對方有什麼的意見可以支持自己的說話 先不要亂用龍大的權力去支持自己

[ 本帖最後由 北區卒碟王 於 2009-11-9 00:3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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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oSeR|Max 於 2009-11-9 00:25 發表
如果規則唔係用黎守..
我認為時間應由雙方訂下..
難道時間不允許
就變成你所認為的「利用規則的高明手法。」
太過於觀點與角度了吧
「人性一點也需要『休息』」
我稍微看到上腦 ...
[路人mode]我老婆要生了 我先中離[/路人mode]
妳唔會唔畀我走場掛
人性點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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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呀媽要佢關機

佢唔想同你好好傾咩?

我而家咪代緊佢交代

而且正常1場 50分鍾 , 但2場都超過70多分鍾

講真. 我預計唔到. 點講定

呢2場既時間夠打3場有多

(我地既責任感也及不上我母親的威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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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呢 你識唔識計數??

70 + 70 = 140 = 2個鐘 20分
8點鐘開始
都係打到10點20分
咁點解會去到11點幾先完到場?
e家邊個遲先 解釋唔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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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到又係你個面 e家事前冇話明打唔足又係你個面
打唔哂賴時間唔足 咁遲到又點解釋??
打完一場之後唔見人 15分鐘之後先出現返又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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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諗你既回應. 完全係針對. 而唔係想解決件事吧
無錯. 我地係遲左2個字到
但試場. 暫停
大家都有責任
而且. 中場. 就算我隊友唔係re機同網吧轉機
我諗大家都要休息掛
無可能連續集中 3個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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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好學生的我也該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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