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柯拍敏 於 2009-10-25 21:41 發表 
大佬 一個中 同30分中差幾 多呀
由6:15分 等到7點先開始
由8點又要等到8點半都未開始
你咁樣都唔判你輸?????????????????? 加加埋埋都成1粒幾中
7、約定比賽時間後,30分鐘後未赴約
而沒有任何交代,當棄權處理;60分鐘後
未到即當棄權。
我地而不斷向你地交代事 而我亦準時於6時上線 跟你們交代比賽需要延遲一下
我地8點左右打完第一場比賽
我已經多番通知左你地聯絡人既msn
話電腦有問題既個位隊員已火速前往佢朋友屋企 以繼續完成賽事
但你地既聯絡人亦冇就此作出回應
我當時提出了 明天或後天再繼續第2場賽事
但你地一再無視我既提問
而一而再 再而三咁想用規距判我方棄/權輸
我方在只有4個隊員的情況下 當然無法如常出賽
我總不相信一天之內 抽1小時的空閒也不能
對方多番無視我地既訴求 而一再要求裁判判我地棄權//輸
此番舉動實在令人費解
我相信裁判既眼睛係雪亮 而決定亦係公正既
相信龍大會作出合理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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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Naive. 於 2009-10-26 03:40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