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請死神版主還本人一個公道,好讓在下可放心發帖。

[Close]
引用: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10 18:23 發表

這好像是閣下的投訴帖子,

若對判決沒有反對,即投訴無效。
呢區你話事?

好似唔係wo   

TOP

與是否本人所管理沒有關係,

「若對判決沒有反對」是等如「投訴無效。」,

請勿再離題。

TOP

死神
義龍開貼都好正常啦
你睇下你
http://www.ipve.com/bbs/viewthread.php?tid=26540&extra=page%3D1
你為左兩分都會咁
佢唔會?

仲有阿   粗口唔係扣兩分咩?  我見倒你兩個貼扣成10分

TOP

回復 #48 yastar 的帖子

唔洗問...又係分身
真係多無聊人

TOP

引用: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10 18:16 發表

這不關我事,請自行向三國區版主提出。

那麼閣下對本人裁決還有沒有理由反對?

2007年4月19日 如有在本區或者其他區,惡意發帖.積分會被清空

TOP

第一天上班  我興奮的在加人分  但最後說到底還是扣了點積分

可能真的新官上任三把火..  :

有人想立刻加分  有人想立即扣分  
輸嬴也是LoSeR-不過失敗者是為勝利而生的

TOP

為求平息這件事 先加回6分

其4分為 兩次粗口 每次扣兩分

請不必再在這帖回覆
| LoSeR | ToM

TOP

平息事件不是恰當理由,除非能提出理據,否則維持原判。

希望閣下能改過,共創更優質的論壇討論氣氛。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11 13:28 編輯 ]

TOP

引用:
原帖由 kelvin19250 於 2007-6-10 18:19 發表
好地地又搵D舊野講
只會令大家誤會加深...
佢不嬲食飽飯冇野做找交嘈

TOP

引用: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11 11:59 發表
平息事件不是恰當理由,除非能提出理據,否則維持原判。

希望閣下能改過,共創更優質的論壇討論氣氛。
理據就係你根本公私不分

事件本來平息,你又扣多次我分,你想玩咩花樣?              

TOP

回復 #55 熾烈紫龍 的帖子

若果提出不到怎樣公私不分,就不是客觀理據,而是閣下主觀認為。

TOP

咩smileboy你有+人積分咩~~

TOP

我都有加你積分  不過只係偷偷地..

冇發短訊息(因為短訊未整好  唔會有提示)  
輸嬴也是LoSeR-不過失敗者是為勝利而生的

TOP

我會再次加返6分

基於死神之前所投訴既所有post 基本上都係無理據

再者其他版主加死神分 只係減低麻煩

今次事件也同樣吧 但不要不扣 只係為左唔好太大打擊

每次為扣2分而已

所以先加回6分

如果死神仲係唔鍾意既話 請佢三管投訴本人

如果係話我錯既話 請扣返6分

唔好在為左咁小事去扣返6分 又再去嘈
| LoSeR | ToM

TOP

回復 #59 sweetom 的帖子

現已作出內部檢討,在未有結論前請不要作出任何評分,多謝合作。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