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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nter-Strike] 版主刪POST 唔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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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26 的帖子

自己人幫自己人?證據?
人地有證據先去質疑你係咪人身攻擊,點解到頭來你嬲而唔係佢嬲?
引用:
你想逃避責任
證據?
場主去巡ser,你想佢巡幾耐?入一入場就走?你認為場主好得閒?
定係你想佢一直玩住JB ser,一直睇下邊個adm有冇做錯事?
咁要管理員投訴來做咩?咁要ADMIN來做咩?
引用:
我無證據 唔代表我錯 唔好屈我
係法律角度來講,無證據都唔代表你岩,無證據唔代表可以亂up野
引用:
我投訴 你唔去現場理解咩事 仲反過黎話我歪曲事實?
我真係冇野好講,你比人BAN左,走來vlan投訴,做叫場主去場主理解咩事?
OK~我當你所講既現場係依個post,照我睇
佢已經係理解成件事,而你冇理解到場主所講既野,一味剩係覺得自己岩
結果歪曲左事實
引用:
你呢D永遠只會等證據既SERVER 一世都唔會進步!
我非常唔認同你既講法,投訴唔係應該講證據既咩?冇證冇據就想唱衰TD?
你想有證據,好容易,比人BAN左之後去控制台搵返對話記錄來證明就得
請你以後講下道理,唔好再抱住一種 : 人地錯曬,自己岩曬既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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