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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 《魔劍士。狄奧 與 蒼龍俠客—L 的相遇》 外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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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朋友,睇完我想講三句野

1.你係唔係曲解左「小說」跟「文學」的意思?

2.用招式名帶過唔係唔得,但係用太多你叫讀者點樣腦補個場面先?

3.古時有「豆腐詩」,今日有「豆腐文」,小弟拜服!

剩下太多吐糟實在懶得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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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月京舞黎 於 2013-3-17 21:30 發表



其實朋友,會吾會又系您歪曲左「小說」跟「文學」的意思呢?
「小說」同「文學」既意思其實只系大同小異
兩者都系講述一件事或樣一個故事
兩者都系需要讀者加以自己既幻想去足實作品
比如同一遍既文章,大家讀既野都 ...
嗯嗯,其實一堆字都可以講緊一件事,都可以要讀者去幻想去充實故事。

好,咁其實呢....你回我個段1,2,3都係文學作品,這是我的創作,我可以這樣說吧?當然也包括現在的這一段"字"吧?這絕對是我的文學作品無誤。

如果用你既諗法去諗,牛肉同橙都係食物,沒有必要去細分吧?吃進肚子不是吐出來就是拉出來吧?都一樣啦!

但偏偏那些古代人又分什麼小說、散文、詩、詞、歌什麼的,也太煩了吧?索性直接叫"一堆字"比較簡單吧?又或是一個文學作品貼在標題就沒問題了!未解決?以這套方式處理沒有解決不了的啦!

雖然我真係想留俾版主講既,因為我覺得如果自己版區有新手想出小說,理應由身為該區版主去做野先合理,幾時輪到我呢個外人講野呢?

但算了,咱還是忍不住手,我就先回應第1點。

小說的基礎四大要求是:
一是相對完整的故事情節
二是有性格比較鮮明的人物形象
三是以代言體為主
四是有合理的虛構

只有具備這些要素,才能跟敘事文學中的其他文體區別開來。

而我想,樓主的文最多也只能算是敘事文學罷了。

以下是第二點的回覆:

現在我就模仿一下樓主既小說,寫一段仔。

張三使出一手奪命九重爪,這一爪一下就能將山脈撕開九份,李四只好慌忙的使用幻影迷蹤步閃避,張三見李四閃過後又用電殛追魂腿追擊……

好,以上內容大概就像樓主的筆風,如果變成這樣......

張三雙掌發出幽暗的波動,隨著幽光在他的手中聚起四周也被捲入黑暗之中。

「呢招係……奪命九重爪!?」李四心底不禁打了個顫,這套傳說中的爪法威力之大據傳可以一爪就將大山一分為九!眼見張三運起這套爪法,李四馬上就聚勁於雙腿,使出自己最耍家的絕學---幻影迷蹤步!

「想走?收野啦你!」只見張三橫揮一爪,漆黑的爪芒所到之處摧堅破嶽!把大都市引以為傲的混凝土鋼筋都化為豆腐般切斷。

雖然張三爪勁威力霸道,但李四在爪芒間左閃右避,雖是左支右絀但也力保不失。

「頂!閃黎閃去咁好好玩呀?同我受死啦!」眼見爪招收不了效,張三馬上變招使出電殛追魂腿,只見電光聚在腿尖,然後就高高跳起,猶如一道落雷般向李四踢去。

到底李四會否命喪張三腳下?且看下回分解!(雖然不可能有下回)

隨手作,可能寫得有點差。

Well,但我只想表示同一種方法也有高不高明之分別,只用招式名字去表達戰鬥場面遠遠不及用招式名字再描寫出來容易讓人想像吧?

而樓主缺少的正正是"對戰鬥場面的描寫"。

而第3點,簡單點說就是要好好的分段,讓讀者看得更舒適.

假設我這段字像他那樣縮成一團,我想現在看著的人也會覺得很辛苦吧?分個段也不花費很多時間,就是按幾下ENTER就搞定了。

難道說連分段這個基本的基本也不教教新人嗎?還是說你的要求就只有這麼低?

最後,重申,這一段字真的是文學作品!

[ 本帖最後由 TwistedFate 於 2013-3-18 23: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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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月京舞黎 於 2013-3-19 01:37 發表


畢竟我認同你所說的分類問題,但照帖名來看,一看必應該知道這是個小說的標題吧?於我愚見來看,我未曾看過一首詩,詞,歌會用到「外傳」來當標題。

首先,我想回應的是,這只是一些網上小小的文學作品,質素當然好壞參半 ...
外傳雖然可以是小說,但也同時可以是傳記和記事文。

另:

他說未說完,楊過悄悄走到他身後,槳柄疾送,使出打狗棒法中第四招“戳”字訣,忽地向他臀上戳去。

就拿這句來說,你何以見得沒有戰鬥的描寫?"悄悄走到他身後","槳柄疾送","忽地向他臀上戳去"就足夠讓人聯想到畫面了
(而且還挺緊湊的說)

而且你節錄一句子來分段,是不是意味著要查先生這樣分段呢- -?

他說未說完。

楊過悄悄走到他身後。

槳柄疾送。

使出打狗棒法中第四招“戳”字訣。

忽地向他臀上戳去。

這樣明顯就有你所說的"不夠緊湊"的毛病(斷下斷下咁),但也沒必要這樣分段吧....?

但不分段呢?假設你揭開查先生的作品,裡面就像是經文般密密麻麻的,相信看不過十頁我就會犯頭痛了。

分段什麼的,個人認為應該要有適量的手加減,一段到尾這樣就像華嚴經,分段太多就有你說的問題,但何不取個中間位呢?

我也不是什麼大師,距離大師之名也差十萬九千里,但是眼見不足提出意見我不覺得這必須是大師才能做的事。

另,我沒強迫樓主一定要跟從我的話去做,但是放得上網上的作品,不也是應該要受得起網絡上其他人的評價嗎?好吧,就算受不起也不應該打壓別人的評論和提議吧?他大可以當作看不到我的留言,繼續帥氣地寫下去,而我亦不會有任何怨言。

但如果樓主盡了所能也只有這個程度,我想,如果有人提出"善意"的提醒,總比盲目的回文說"好睇呀!","樓主加油!","吊絲膜拜!"來得有意義吧?還是你想看到本版區只有以上一類無意義回文?

[ 本帖最後由 TwistedFate 於 2013-3-19 07:4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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