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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飛豬 於 2008-3-28 12:35 發表 裁決勝負不是我講就算....是多個管理員+版主..討論後.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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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眷戀§樂 於 2008-3-28 12:40 發表 mr7,把酒問清天仲有其他人都好 依家唔應該為鬥氣而鬥氣 各位不停為左呢條規則既問題而爭論左咁耐 無非都係想比賽順利進行je 為鬥氣而提出既論點,論據隨時因為情緒太偏激而有所錯誤 平心靜氣諗諗究竟原本既問題, ...
原帖由 ching921217 於 2008-3-28 12:43 發表 我就是說了 將第三條規則重新表達一次
原帖由 Mr7 於 2008-3-28 12:43 發表 我只係想講 參賽者是參賽者 唔會比佢講下就變係 最終審判權 是在管理團隊之中
原帖由 把洒問清天 於 2008-3-28 12:44 發表 嗯!而且要重賽 這樣先係公平
原帖由 〝眷戀§樂 於 2008-3-28 12:45 發表 vlan好似唔係好多資金都仲繼續搞比賽 重賽你係咪想vlan汁笠?
原帖由 〝眷戀§樂 於 2008-3-28 12:44 發表 我同意啊 重申一次 大家都清楚曬 免得第三回合問題再次出現
原帖由 把洒問清天 於 2008-3-28 12:46 發表 only重賽我地有問題果場 其他冇問題既不需要!你又不明白了^^